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漳华路(丰山至县城段)及高沙线(汰口至汰内段)路灯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会以华发改[2010]0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漳华路(丰山至县城段)及高沙线(汰口至汰内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本次项目工程总造价约762万元,总长约44.5公里,共安装路灯1076盏;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漳华路(丰山至县城段)及高沙线(汰口至汰内段)路灯,详见由招标单位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等材料;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其中漳华路段于2010年9月20日前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及以上;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法人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
3.5. 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漳州市水仙大道22号温泉佳苑1幢B703号(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2010年5月27日至截标前可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文件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6月11日12: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6月1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市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农林路17号,邮编:363800;
电话:15959631230 传真:7367782;
联系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水仙大道22号温泉佳苑1幢B703号,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12 传真:0596-2668013;
联系人:李红、张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