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枋洋—陈巷片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陈巷镇石室村示范片区污水收集工程)已由 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泰发改批[2010]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泰县陈巷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业主筹集解决 ,招标人为长泰县陈巷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陈巷镇石室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概算23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以上两个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主办方本单位职工),无在建工程认定标准按照闽建筑[2011]39号文件规定。
3.3. 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5 月 30 日至2012年 6 月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购买招标资料凭证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2年 6月 24 日17:00之前(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万陆仟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6 月 25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泰县陈巷镇人民政府 ;
地址: 长泰县陈巷镇 , 邮编: 363900 ;
电话: 0596-8225819 传真: 0596-8225819 ;
联系人: 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 0596-2931058 ;
联系人: 小蔡 。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