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城琯溪路道路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招办[2009]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
2.2工程总建设规模: 约35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平和县琯溪路(湖旧路至山格军民堤)及琯溪路连接线(琯溪路至迎宾路)道路工程(不含路灯、交通标志、绿化);
2.4工期要求:标段Ⅰ工期:300日历天;标段Ⅱ工期:30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6标段的划分: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标段Ⅰ为琯溪路(湖旧路至山格军民堤)桩号K0+000 ~K0+900,琯溪路连接线(琯溪路至迎宾路)桩号 K0+200~K0+536.839,投资规模约1600万元;标段Ⅱ为琯溪路(湖旧路至山格军民堤)桩号K0+900 ~K2+041.798,琯溪路连接线(琯溪路至迎宾路)桩号 K0+053.54~K0+200 ,投资规模约1800万元。投标人仅可选择以上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3.3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具备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如非福建省本省建筑业企业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6投标人如为福建省本省内企业非漳州市本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3.7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7日至2009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3 时30分至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
6.投标保证金及运营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及运营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0月9日(含2009年10月9日)前 ;6.2投标保证金及运营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方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标段均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运营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每标段均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10月10日下午15:00时,地点为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琯溪路 ,邮编: 363700;
电话: 0596- 5213199 联系人: 小朱。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东路香格里拉观园16幢201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68036 传真: 0596-2967036;
联系人: 小林、小李。
投标保证金、运营保证金银行账号:
(1)开户银行:建行平和县支行;
帐户名称: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帐 号:35001667807052501823 。
(2)帐户名称: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和县支行
帐 号: 858011********4001
招标人:平和县城建规划实施新区指挥部(盖章)
2009年9月16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0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