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凤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漳州市水利局以漳水【20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
2.2建设规模:加固诏安县凤山水库,采用单管高压旋喷防渗墙对大坝进行防渗处理;新建溢洪道交通桥和控制段侧墙、底板,加长护坦,并维修损坏部分;新建水库管理房,建筑面积94.6㎡;工程总投资约287.90万元。
2.3招标范围:水库除险加固等招标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6个月(含雨天、节假日)
2.5质量标准: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及以上标准。
2.6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按《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对省外入闽参加水利水电建设的企业实行信用登记备案的通知》(闽水建设[2007]44号)要求进行信用登记备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 6 月 4 日至2012年 6 月 8 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3:30~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①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②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购买资料,购买招标资料不记名,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6月 18 日 15 :30时。递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元)
7.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 6月 17日 17 :00时之前。
开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地址:诏安县金星乡人民政府
电话:139601338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联系人:小许 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0596-2057292 邮箱: mjhzzf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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