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配套设施横七路、开放大道、横三路公厕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计投资[2005]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7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等;
2.4工期要求:4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华美(福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审核单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方式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6月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九龙城10幢3楼)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邮费自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6月21日下午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6月25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9.1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的50%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9.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大楼五楼;电话:13859265899;
联系人: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南昌中路九龙城10幢3楼。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96-2061979,传真:0596-2967466。
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号: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