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天宝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


【信息时间: 2018/4/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天宝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天宝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6]E010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天宝供销社,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天宝供销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芗城区天宝镇9181号(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改建农资配送中心房屋面积3200平方米(具体规模以规划、土地部门红线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预算审核价1356502元<2000万元(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1000万元﹤单项工程合同额≤100万元(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12228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7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175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3.7.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7.3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2016]5号文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建[2017]16号文、闽建办建[2017]2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7.4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除外)、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若为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则须提供原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拍照并检验通过,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以及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 27 8 00/秒至 2018 5 1 17 30 / 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59北京时间1600时前(指款

项到达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肆仟元整(¥2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天宝供销社

地址:  天宝镇    ,邮编: 3633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779903979   ,传真:   /   

联系人:    柯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722005-2006  ,邮编: 363005 

电子邮箱:    qzcxzz@163.com     

电话: 0596-2981555 ,传真:   0596-2876013  

联系人:    邱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供销社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号、漳州市芗城区供销社

联系电话: 0596-29343670596-295395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0000159001001]漳州市天宝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