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龙文北路至开放大道)市政工程施工监理经漳发改审 [2009]33号文批准建设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文区蓝田镇、朝阳镇;
2.1.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约4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龙文北路至开放大道)市政工程详见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龙文区蓝田、朝阳两镇农村道路建设工程道路I(龙文北路至开放大道)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本工程清单;
2.3.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设计单位: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2.5.2.施工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有乙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的监理单位;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取得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无在监工程;
3.3.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 月 8 日至2010 年 11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0年 11 月 24 日 16 时 00分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11 月 25 日 9 时 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招标人支付。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招商楼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00927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东段悦华文元楼901 邮编:363000
电话:0596-6108099
联系人:小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