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1#、2#、3#、4#、5#楼及地下室)
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1#、2#、3#、4#、5#楼及地下室)桩基工程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漳蓝管[2016]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业主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漳州市九龙大道以东,横四路以北,纵一路以西,港昌企业以南。
2.2.工程建设规模: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1#、2#、3#、4#、5#楼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55337.93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35967.93平方米,主要建设15-17层小高层住宅5幢及配套设施,地下室19139平方米,架空层230平方米;本次主要建设桩基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数目约1114根及地下室基坑支护工程,本项目工程造价约为16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包含科浦佳苑安置房一期(1#、2#、3#、4#、5#楼及地下室)桩基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899216元(含暂列金额750000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或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0日至2016年08月14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k值取值区间7%≤k≤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8月30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闽聚星招字【2016】漳第020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东城支行
全 称: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账 号:9080 2160 1001 0000 0111 57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
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②漳州招标采购网、③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石仓迎泰楼附属楼三楼 ;电话:0596-2128375;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郭
联系电话:0596-2682006 传真:0596-2682006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