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第四医院(漳州市精神病医院、白云中心卫生院)工程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三通一平前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海市程溪镇白云村,省道207线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783.2平方米,总投资估算10861.32万元,本次招标约1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第四医院(漳州市精神病医院、白云中心卫生院)三通一平(含场地平整、土方调配、变压器迁移、施工用电等)前期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预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 工期要求:;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监理单位: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2. 代建单位: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3.1中①和②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并应由①为联合体牵头人,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必须相同,否则均认定为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审核书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州江滨花园沿江5号楼(龙湾盛世)426室。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2月16日15时 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元 整(¥30000元)。
注:①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2月16日15时00分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路胜利大厦八幢三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50651 联系人:韩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江滨花园沿江5号楼(龙湾盛世)426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联系人:章女士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建设单位:福建省漳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改造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