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长泰县2011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枋洋镇青阳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经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1]145号批准采用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农发存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枋洋镇青阳村;
2.2. 建设规模:中低产田改造面积约2000亩,工程施工费192.52万元;
2.3. 招标范围:机耕路、滚水坝、排水沟、铺设UPVC管道、机耕桥、蓄水池等,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预算书清单中所列的所有内容;
2.4. 工期要求:4个月;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建设部或建设厅核发的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本项目最高限价与预算价相比下降幅度按照省、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泰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2月28日12时00分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到帐时间:2012年2月28日12时00分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枋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6000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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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电 话:18965293658 传真:0596-833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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