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楼~43#楼,45#楼,46#楼,30#~42#楼、46#楼地下室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楼~43#楼,45#楼,46#楼,30#~42#楼、46#楼地下室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芗城区北仓路北侧、益民路北段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楼~43#楼,45#楼,46#楼,30#~42#楼、46#楼地下室施工,总建筑面积约21万㎡,其中地下室面积约5万㎡,工程高度最高53.6米、层数最高18层、包含住宅,幼儿园,配电室等相关配套工程;该项目投资总额:约75595.4182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62544万元。项目结构质式主要是框剪体系;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30#楼~43#楼,45#楼,46#楼,30#~42#楼、46#楼地下室施工的土建(含基坑支护)、装修及安装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大门及地下室是指本项目范围内的大门和地下室,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总共约为21万平方米,属于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大型规模工程(≥100000㎡)范围内,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招标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且由取得相应类别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的工程,可以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30#建筑面积13456.17㎡,地下室面积54367.16㎡,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68093㎡)(注:地下室建筑面积加上结构相连的30#楼建筑面积)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574227253.63元(含暂列金27900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自开工之日起,第180个日历天完成所有四层梁板工程,第310个日历天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工程,第50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外架落架,第650个日历天完成主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分期实施,工期则另行协商】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且评上漳州市“水仙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7.2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闽建筑函[2014]6号以及建市施函[2017]24号的规定;3.7.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3.7.4 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7.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到场进行核验登记,同时提交相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材料(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7.6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10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3月29日 08:30:00至2019年04月02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K≤9.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04月26日 12: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⑤、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04月29日 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下洲花园城投办公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066328,传真:/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延伸东段丽园广场9幢401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xgjzz@163.com
电话:0596-3911908,0596-3911909,传真:/,
联系人:小沈、小陈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漳州市芗城区上街片仔癀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596-2053127、0596-2927973、0596-205585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