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一江两岸四桥”夜景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01060110033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区“一江两岸四桥”夜景工程(二期)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7]94号及漳发改审[2018]13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为准】,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区;
2.2.工程建设规模: ①北江滨路沿线部分:漳州大桥以西、战备大桥以东区域的主要建筑、元光南路水闸、漳州大桥及江滨公园(战备大桥-漳州大桥段)等13个子单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②市区重要节点部分:芗城区政府、胜利公园、龙文塔等17个子单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本项目招标范围估算建安费约8960.708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扩初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配合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2招标范围内涉及到的原有夜景工程需拆除部分的设计及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同时具备)
3.1企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③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方派出;
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方派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③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施工方派出;
④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方派出。
注:投标单位拟派出本项目设计及施工管理人员均需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揽过一项已竣工验收合格且单项合同估算价5500万元及以上的区域性综合城市景观照明工程施工(不含道路功能照明、独立建筑单体照明、住宅小区照明及室内照明)。
3.4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需以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联合体另一成员须具备照明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
3.5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进行信息登记。
3.6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建设工期: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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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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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夜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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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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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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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具备发出中标通知书条件之日起(即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发函给中标人之日起[通过寄件或挂号信等有效方式])至2019年2月3日不少于35日历天,则中标人于2019年2月3日前完成目标夜景建设项目、实现亮灯并达到设计效果。
②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具备发出中标通知书条件之日起(即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发函给中标人之日起[通过寄件或挂号信等有效方式])至2019年2月3日少于35日历天且至2019年2月18日不少于42日历天,则中标人于2019年2月18日前完成目标夜景建设项目、实现亮灯并达到设计效果。
③若上述①、②点均不满足的,则中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具备发出中标通知书条件之日起(即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发函给中标人之日起[通过寄件或挂号信等有效方式])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夜景建设项目、实现亮灯并达到设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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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滨路沿线部分:漳州大桥以西、战备大桥以东区域的主要建筑、元光南路水闸、漳州大桥及江滨公园(战备大桥-漳州大桥段)等13个子单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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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安排仅为初步工期计划,最终以招标人及夜景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工期节点为准,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若遇特殊情况需加快建设进度或增加夜景建设项目,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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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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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具备发出中标通知书条件之日起(即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发函给中标人之日起[通过寄件或挂号信等有效方式])至2019年2月3日不少于35日历天,则中标人于2019年2月18日前完成目标夜景建设项目、实现亮灯并达到设计效果。
②若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具备发出中标通知书条件之日起(即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发函给中标人之日起[通过寄件或挂号信等有效方式])至2019年2月3日少于35日历天且至2019年2月18日不少于42日历天,则中标人于2019年3月5日前完成目标夜景建设项目、实现亮灯并达到设计效果。
③若上述①、②点均不满足的,则中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具备发出中标通知书条件之日起(即招标代理和招标人发函给中标人之日起[通过寄件或挂号信等有效方式])42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夜景建设项目、实现亮灯并达到设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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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要节点部分:芗城区政府、胜利公园、龙文塔等17个子单位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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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量标准
5.1设计质量标准: 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含节能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5.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及《福建省LED夜景照明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6.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5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6.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伍拾万元 整(¥ 500000 元);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电汇或银行转账):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12: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工程名称,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工程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牵头人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3500 1662 4330 5001 25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或者已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
④担保保函形式(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若采用担保保函的,投标时需提供担保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担保公司公章。)
注: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人应于2018年12月24日0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9.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9.3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4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或年度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提交一份保函原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
9.5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汇款凭证(即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则无需提供。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龙文区景会路下洲花园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
商业区BC区301 7幢903室
邮政编码:363000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小陈 联系人:小洪
联系电话:0596-6066328 联系电话:0596-295605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