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建设洋大宅至沙建镇下樟村顶坪段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0]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85.13万元;
2.2建设地点: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建设洋大宅至沙建镇下樟村顶坪段;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铺设洋大宅至下樟村顶坪段水泥砼道路总长5.500公里,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的 合格 标准;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1)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资料。
3.3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第72号)第二条第4款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 。
4.2 本项目的最高控制价与工程审核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最低控制价与工程审核价相比下浮幅度为22%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年 12月 14日至 2010年 12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漳州市工程交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清华园6#302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12月 28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 0596-7298770
办公地址:华安县新圩镇绵治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漳州市南昌路清华园6#302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6136618 传真: 0596-6136618 ;
联系人: 何先生 。
2010年 1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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