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仙都镇上苑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1/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安县仙都镇上苑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 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华发改[2010] 27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华安县仙都镇上苑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仙都镇上苑村(原南苑中学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工程造价264.49万元,建筑面积1542平方米;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3.         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  
2.6.4.监理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资格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本项目的发包价与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K= 20%。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1 11  日至2011 1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福建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龙门天下5幢B201室(福建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 年1月 23 日 12 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4 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 1  24 10 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四 楼)
7.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局网站(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仙都镇上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仙都镇上苑村,邮编:363806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1395965742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龙门天下5幢B201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863596传真:0596-2863596
联系人: 小林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元光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帐    号:1610  7010  0100  0688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