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FZJZ施招漳字[2012]013号
1、本工程招标公告第3.1条款:“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同时具备福建省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C级及以上(含C级)资质;”
现更改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同时具备福建省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C级及以上;”
2、购买标书时间现更改为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答疑、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2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