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室外景观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0/10/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室外景观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室外景观及智能化工程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高经审【2018】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正峰路东侧、靖湖东路北侧(南靖县靖城镇廍前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室外景观及智能化工程,面积约32762㎡(含城市道路边绿地)、涉及该项目、幼儿园及退让红线范围道路、围墙、广场、景观小品、绿化、照明、健身设施及幼儿园运动场等所有室外景观及配套工程,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景观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室外园林景观工程等)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项目负责人配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配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文)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招标控制价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可以设置一项企业的类似业绩(指标包括项目类型和工程造价,项目类型分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和道路绿化工程)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792722.78元(含暂列金700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530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造价98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不含道路绿化工程)类似业绩,须附上施工合同、招标公告截图(如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如有)、中标通知书(如有)、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4)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5)本项目采取不见面的方式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6)根据闽建筑〔2020〕8号文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 08:30:002020年11月18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1  月 18 日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1119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Front/ )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324国道九湖镇衍后村吉吉高办公楼5楼,邮编:363118

电子邮箱:/

电话:0596-6289989,传真:/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6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ujianpingcheng@163.com

电话:0596-2913128,传真:0596-2913128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0596-287112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324国道漳州国家新区众创园政府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596-66205800596-662893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pdf
[E3506010601800172004001]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廍前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室外景观及智能化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