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和平乡石对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0)2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云霄县和平乡石对坑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部,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石对坑水库
2.2. 总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总投资499.4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和平乡石对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工程预算总价为4267525元(含暂估价90000元);根据漳发改招标【2010】4号文,本工程最高限价下降幅度为15%,即最高限价为3640896.25元(含暂估价90000元);K值:3%;发包价为3534369.36元(含暂估价9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9月15日至2010年9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办理招标资料相关事宜;
4.2. 招标相关资料包含招标文件、清单等,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开标时间:2010 年9月29日北京时间9 时00分。
7.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8.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和招标人支付。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栋1507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031618、2031628转01 传真: 0596-2031618、2031628转05 ;
联系人:小许。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