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头港绿道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头港绿道项目
已由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漳龙发改审[2018]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 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起碧湖生态园沿浦头港、四季花海(人民广场),北至觉皇寺接入九十九湾;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611万元。南起碧湖生态园沿浦头港、四季花海(人民广场),北至觉皇寺接入九十九湾,长度8.4公里,宽度3米,浦头港段双侧绿道,人民广场以北单侧(已建段除外,并与已建段做好衔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园林建筑、绿化种植及养护、水电工程和路灯工程等。浦头港绿道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完成的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风景园林项目施工业绩(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008760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注:无须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注: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完成的投资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风景园林项目施工业绩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到开标现场签到。(4)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5)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6)其他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0日0时00分00秒至2019年1月14日23时59分59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K的取值区间为8%~12%(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月30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月31日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龙祥北路1号五楼,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2128189,传真: /
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17幢804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hcnd3919068@126.com
电话:0596-2583770,传真: /
联系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
联系电话:0596-2931236、0596-2128106、0596-21059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4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