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1/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室外附属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漳芗发改审〔2013〕7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金峰工业区惠民路以东,原市毛纺厂以西,规划道路以南(规划部门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内容为专业钢结构停车棚、新增道路:5739.57㎡、运动场(塑胶跑道1566.22㎡、足球场、篮球场等)、围墙(总长度约577.4m)、值班室(总建筑面积34.04㎡,高度3.75m)、训练塔(总建筑面积210㎡,高度21m)、绿化(面积约1006.49㎡)工程、消防水池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预算审核价为810030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室外附属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及编制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物、构筑物高度均未超过50米,总建筑面积未超过8万平方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为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层,高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工程预算审核价¥8100307.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精神,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①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需持身份证明书(授权人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0日08:30:002019年2月26日 17:00:00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2月26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①、②、③、④、⑤、⑥中任一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规定):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福建省建筑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⑥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227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消防大队

地址:芗城区大桥路26号,邮编:363713

电子邮箱:/

电话:13960086692,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6栋2梯1307,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szplzbb@163.com

电话:0596-2106390,传真:0596-2106390

联系人:小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元光北路48

联系电话:0596-29343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联系电话:0596-2339029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3506010601100381001001]芗城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室外附属工程.ZZZF
招标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