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 龙海市云都人防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海市云都人防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龙发改[2019]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龙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项目资金为 业主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龙海市云都人防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龙海市榜山镇云梯桥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龙海市云都人防工程为单建掘开式人防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5441m2,总建筑面积约11442.03 m2。地面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470 m2,其中公园管理房(公厕、管理房)约130 m2,人防中心建筑面积约1200 m2,独立疏散楼梯间建筑面积约140 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约9972.03 m2,为地下一层。其中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建筑面积约936 m2,防护等级为核5级常5级,防空专业队装备掩蔽部建筑面积约966 m2,防护等级为核5级常5级,战时为甲类人防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建筑面积约7028.85 m2,防护等级为常6级,战时为乙类人防工程,口部附属面积1041.18 m2;平时作为公共停车场等,规划停车位278个(56个充电桩车位,222个普通停车位)。地面建设绿地公园,规划机动车停车位14个(6个无障碍停车位,8个普通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259个。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龙海市云都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中包含的桩基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建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管理用房建筑安装工程及室外绿化工程、地面管理房通信系统(设备)、停车库充电桩系统、电梯工程、绿色建筑等的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含地表清理及地上地下构筑物的拆除)
2.4.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龙海市云都人防工程的施工图设计、BIM模型(模型应与各专业设计内容一致)、地下室BIM管综碰撞报告、施工图预算编制、后续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以及缺陷保修等。
2.5.工期要求:设计采购施工总工期为435日历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为计算终点,不含桩基检测周期),具体安排如下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70日历天内提交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 365 日历天。(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计算起点,以竣工日期为计算终点,不含桩基检测周期)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在初步设计范围内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的强制性标准要求及相关行业规定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并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符合国家现行《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当地人防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③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任务由中标人依法分包给具备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有效的人防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发有效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单位,并与该设计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施工图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其他资格要求:⑴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对于评价系统没有公布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以60分计取。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⑵根据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⑶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8]38号、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闽建告字〔2019〕70号、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至 2020 年 1 月 23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企业业务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登陆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前提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备用投标文件为准)。
4.4.有关投标文件的下载和制作疑问,请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20 年 2 月 14 日 17:00 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小写:3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方式任选其一):
(1)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账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龙海支行
帐户名称: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 号: 3500 1667 1070 5000 2218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注:根据《关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19〕44号)要求,2016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不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龙头企业出具《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3)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账户所在地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于本招标项目,应以招标人为受益人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的要求。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云都人防EPC”字样,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或查询明细单为准。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加盖公章),若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须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2 月 17 日 8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将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系统交易平台,且在开标前提交一份备用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7.2.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http://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龙海市石码镇工农路建行四楼
电 话: 0596-6526071
联系人: 连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1号东湖大厦1207-1208室
电子邮箱: xmxhwzz@163.com
电话: 0596-2936870
联系人: 小黄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龙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公园西路 82 号
联系电话: 0596-652739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032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