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一期工程诏安县桂林埭海堤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农【2011】6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项目业主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福建省新一轮海堤强化加固一期工程诏安县桂林埭海堤
2.2建设地点:诏安县桥东镇
2.3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投资867.7 万元 ;
2.4招标范围: 桂林埭海堤和堤上涵闸,强化加固2.86公里,具体详见设计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所含内容、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5工期要求:6个月
2.6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做一个标段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福建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10 月 11 日至2012年 10 月 17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名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5.1.1 投标保证金汇达的时间:2012年 11 月 4 日下午17:00之前(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5.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5.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5.1.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5.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5.2.1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年 11 月 5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8、评标办法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9、监督单位:漳州市水利局 电话:0596- 2025819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 zzgcjyzx. 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诏安县桥东镇桥头村1号 邮政编码:363500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069989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 联系人: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