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宿舍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5)招字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民警宿舍修缮改造工程已由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漳蓝管经[2015]1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综合楼12-15层。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644.45平方米,本项目预算审核价175624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交警支队宿舍楼改造工程的玻化砖、防滑砖地面、铝扣板集成吊顶、硅酸板吊顶、乳胶漆天棚、乳胶漆封面等装修施工;具体详见由招标单位提供的完整施工图纸、施工范围、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澄清或修改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个日历天(开工日以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竣工日以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漳州市三盛装饰广告工程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根据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办理完成延续注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持有社会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3]30号文、闽建〔2013〕5号及漳建工[2013]135号文要求办理入闽备案手续。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8日至2015年12月22日可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1756241元,K=6%,即发包价为1652479元。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缴交工程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2月28日12:00时之前(指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壹仟伍佰元整 (¥31500元)。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龙文支行
帐户名称: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帐 号:1610 9015 2200 0003 65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3.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9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9日8时30分。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4. 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核对)到场参加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市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局网站(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等(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联系人:黄工 电话:0596-2080157、2080162 传真:0596-20801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307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张;
电话: 0596-2668011-606 传真: 0596-2668013 。
邮箱:zzjiangsheng@126.com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