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内河整治(泵房)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1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09]12号}核准,项目代业主为漳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区内河,包括葫芦潭、泗洲河、脚桶港、浦头港支港、环城河、塔后港等河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取水泵房,铺设引水管90米(含取水口一个)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479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2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施工设计图纸;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和二级及以上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质要求)的相应条件之一,并应由具有二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有权根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中的机械设备要求,对中标候选人的机械设备进行实地核查,若中标候选人的机械设备达不到相应要求,则视其为不具有施工能力,招标人将上报相关单位,取消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且不确定其为中标人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日~8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时,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或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光盘及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1月24 日北京时间12: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账户(若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主办方账户为准)汇达指定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之一,现金缴纳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38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水仙大街中段龙文花园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2111875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小张  小蔡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全称
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市建行营业部
3500 1662 4330 5001 2599
全称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2
农业银行芗城鑫荣分理处
61220104000300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 “计价格[2002]1980号” 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11.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12.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要求,本项目应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前提交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若是临时建造师须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由招标人保管。直到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本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 zzctc.com)及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发布。
 
 
 
 
 
 
 
招标人: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赖绍雄
 
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