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MCS-ZZBJ2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台农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0]0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闽台农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北公路:新建丰山镇银塘村段至龙径村段及浦角线至九龙大道段)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公路长3.592公里,路面宽37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市政道路工程(其中照明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报告、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监理工期要求: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算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止;
2.5 监理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 投资估算:2340万元,本次招标监理费为:42.34万元;
2.7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乙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非本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必须持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且应符合漳建工[2009]22号文的规定。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 实行押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须持与投标书中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施工手续,不得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
3.4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月15日至2010年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1#305室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 2月11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http://www.zzctc.com)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费
1、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按代理比选时本代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数额,由中标人支付。
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及招标人支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新社
联系人:小陈 电话:13806941429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建业路明欣福园1#305室,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3211 传真:0596-2933211;
联系人:小杨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清华园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长实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芗城分公司
帐号:161050100100055367
开户银行:华安县丰山信用社
帐户名称: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9081 1110 1001 0000 0030 67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