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锦溪片2009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平发改招【2010】4号文 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福建锦溪集团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及业主组织群众筹工筹劳集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平和县锦溪集团基地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225万元,本次招标规模约140万元,小流域治理2300亩,其中耕地300亩,园地2000亩;维修水尾庵陂、吴桥陂2座;初砌排渠系5条6.3公里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编制说明所含的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20 日历天(节假日不顺延);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漳州市宏宇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待定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市政或水利水电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漳州市建筑业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证明书》;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 月 20 日至 2010 年 1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1、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2、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808室 购买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0 年 2 月 11日,上午 10 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1.(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4.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www.zzctc.com)。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锦溪集团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
电话: 13607565589 ;
联系人: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中建东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桂溪名都808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6108558(含传真)
联系人:
沈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