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元光南路(水仙大街-厦门路)、环城河西侧侨村段污水管道工程


【信息时间: 2016/6/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元光南路(水仙大街-厦门路)、环城河西侧侨村段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元光南路(水仙大街-厦门路)、环城河西侧侨村段污水管道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64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漳州市供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
2.2.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元光南路(水仙大街-厦门路)段及环城河西侧侨村段污水管道工程,道路长度约920.13m,污水管道长约920m,工程总投资约199.7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元光南路(水仙大街-厦门路)、环城河西侧侨村段污水管道工程,具体详见发包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 [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的规定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6142016618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漳州版)打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626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号:3500 1662 4330 5250 8923
    称: 漳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漳建工[2014]175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627830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开标时,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场验证登记,原件备查;项目经理未到场验证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  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  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芝山路
电话:0596-2525331     
联系人:陈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水仙里622C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93268
联系人:先生、女士 
 
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漳州市供排水管理处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613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G3506012016061219651145213]漳州市元光南路(水仙大街-厦门路)、环城河西侧侨村段污水管道工程.ZZ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