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及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闽发改投资【2010】967号和云发改【2010】265号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监理单位。
一、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云霄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及公共停车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本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十层,地下一层,主楼建筑高度约为38.5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4741.6㎡、公共停车场面积为3038.3㎡、人防工程面积为3262.0㎡,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244.3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3、 建设地点:云霄县新行政中心区
4、 监理服务费:本次招标发包价暂定为59.47万元[监理服务费招标发包价与收费基准价格相比下浮幅度为32%(漳发改招标[2010]4号)]。
5、 工程质量:合格
6、 服务时间:从合同订立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且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乙级及乙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企业资质。非本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必须在中标后按漳建工[2009]22号文的规定办理《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证明书》。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须知: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办法采用随机抽取法。
2、开标时间:2010年11 月8日15:30时
3、开标地点: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楼裙楼2楼)
4、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计取,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5、本工程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四、报名时间: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报名方式。有意参加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10月25日~10月29日,北京时间8:30~11:30时,15:00~17:00时向招标代理单位办理招标的有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售后不退。
五、报名地点:
(一)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1507室)
联系人:小卓 联系电话:0596-2031618-06 传真:0596—2031628-05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张敬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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