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BT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1/7/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本招标项目华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BT工程(项目名称),根据 华安县发展改革局以华发改【2011】97号文及华安县2011年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纪要 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现委托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BT工程
2、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3.5亿元
4、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5亿元,其中建安造价约2.6亿元。
5、招标范围和内容:中标人以BT方式进行投融资建设模式,负责华安经济开发区市政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施工期管理,包括:
1)新建开发区市政道路11条,总长度22906m(具体详见附表);
2)架设10千伏输电线路长20公里,电线杆190根;
3)新建区内排污、排水渠道2条长3200m;
4)新建区内排洪渠道1条1719 m。
6、资金来源:采用BT投资建设模式,由中标人融资。
7、项目回购期:三年。从单项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开始回购。
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为了选择具有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为投资人,以确保开发区市政配套工程能如期实施,要求BT投资人要具有如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以上。
3)提供开标日前一个月内的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当日余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及银行对账单。
4)二00八年至二0一0年度连续三年企业财务的净资产都应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2008、2009、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证明)
5)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6)二00八年至二0一0年度曾被评过省级及以上“建筑业先进企业”;
7)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8)二00八年至二0一0年度间被评过省级及以上“文明工地”;
三、项目运作方式
项目运作采用BT方式,即建设-移交。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工程的投资、建设方(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招标人将与中标人先签订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合同(BT方式)》。待工程项目施工图完成后审核确认工程预算造价后,再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将依据《投资建设合同(BT方式)》框架下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招标人,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报名及领取招标资料采用不记名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高优惠率中标法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漳州市外投标人若中标,须在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前到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根据漳政综【2009】72号文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办理押证手续,招标人才能与其签订合同,证书原件应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投标人应对提供资料的内容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随时进行核实,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挂靠,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若中标则其中标无效,情节严重的将被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工程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费的69% 计取由中标人支付,计费基数为2.6亿元。
6、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格[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分别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7、本工程的开标时间:2011年822日北京时间9:00时开始。
五、办理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的相关事宜。
时间:2011年728日~ 8 3 日北京时间8:30~11:30时,15:30~17:30时
地点一: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地点二: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新浦东路桂溪名都六层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小艾、小许  联系电话(传真): 0596-296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