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星云书院(漳州荔海文化园)项目主入口广场绿化工程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5]E00011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九龙大道以西、圆山大道以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漳州星云书院(漳州荔海文化园)项目主入口广场绿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及水电施工;本次招标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181674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及业主有关通知文件等规定范围和内容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181674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以发包人开具的书面通知书中的日期为开工日期);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相关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建筑施工企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09日8时00分至2016年4月13日17时30分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4月20日下午16:00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至下面指定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转账单上必需注明项目名称;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元)。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账 号:161040100100202061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要求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开出加盖业务公章的到账凭证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2.2已按《福建省住房程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九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海九湖镇324国道南18号(南龙发展有限公司大楼),邮编:363118
电 话:0596-6631913 ,传真:0596-6131922;
联系人:小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606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件:ruicheng-018@163.com
电话: 0596-2568567 ,传真: 0596-2569567;
联系人:林涌霖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