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信漳 [2012] 招 02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经济开发区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已由福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漳蓝管[2012]经字19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垃圾清运作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作业地点:蓝田经济开发区蓝田园区与龙文园区
2.2、项目总投资:该项目的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年费用为818759元(含装卸工人工资及铲车费用,不含垃圾处理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蓝田经济开发区(含蓝田园区、龙文园区)沿街单位和店铺门前垃圾收集,开发区内企业垃圾收集、清理及运到九龙岭垃圾处理厂等工作内容。
2.4、承包期限:两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开发区垃圾收集、清运管理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环卫经营服务相应资格,持有环境卫生作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资信等级;
3.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企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清扫保洁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7月16日至2012年7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30分至5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8月 7日的16: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伍仟元整 (¥15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 8日下午3时30分,请投标人在2012年 8月8日下午3时00分~2012年8 月 8日下午3时30分时限内送达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2012 年8月8日下午3时30 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公共事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21010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天下广场C区5幢205室 邮 编:363000
联系人:小李、小洪
电话:0596-2956050 传真:0596-295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