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发名都”建设项目1~5#楼及地下室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发名都”建设项目1~5#楼及地下室工程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闽发改备【2016】E01020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发名都”建设项目1~5#楼及地下室工程;
2.2.建设地点: 漳州市漳华路以北,九龙大道以西;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实际用地面积13486.17㎡、总建筑面积约47000㎡,工程总投资约为2.5亿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漳发名都”建设项目1~5#楼及地下室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0956367元(其中暂列金额¥14630000元,暂列金不取费、不计税) ;
2.6.工期要求:750个日历天。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设计单位: 福建省漳州市建筑设计院 ;
2.7.2咨询单位: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7.3.监理单位: 福建越众日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文、闽建办建[2016]10号文、闽建办建[2016]39号文、闽建办建函[2017]33号文及闽建建函[2017]41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9 月 25 日至2017年 9 月 29 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施工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10%≤k≤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0月17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 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在2017年10月17日北京时间12时00分前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HRC[ZZ-2017]第015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号):
单位名称: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帐 号:35050166243300000165
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
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
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根据闽建筑[2014]33号《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采用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保函的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0 月 18 日上午8时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0 月 18 日上午8时30分。
7.2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且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靖城晟发名都
项目负责人:小吕
电 话:0596-7668905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电话:0596-216115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