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高安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华安县高安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安县高安镇高安村;
2.2.工程建设规模:规划用地4133.1㎡,主要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三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其他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51.53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高安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发出的澄清或修改为准;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且符合漳建工【2012】101号文件的规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7日,每天上午8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5 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K=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肆仟元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9月17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指定账户(现金缴纳或从分支机构账户汇达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18日15:3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高安中心小学;
地址:华安县高安镇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60695949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8号和平里新村28幢507室,邮编:363000
电 话:0596-2061006 传真:0596-2061007
联系人:小许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户名称: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