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已由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及招标核准以龙发改[2011]27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建筑面积3413.14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综合业务用房工程(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设计单位:漳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
2.6.2.代建单位: 无 ;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年检合格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日至 2011年1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处办理招标资料事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为9%~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2月26日17:00时前(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账户(分公司账户均可)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ctc. 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民委员会
地 址:龙海市港尾镇 邮编: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话:1396002025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香格里拉16幢2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68036、15960635760 传真:0596—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任选其一):
1、全 称: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民委员会
开户银行:龙海市港尾信用社
帐 号:9080322010010000000646
2、全 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国税大厦支行
帐 号:161060100100160204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龙海市港尾镇斗美村民委员会
2011年12月1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