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武安镇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漳州市发改局以漳发改审【2010】1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长泰县武安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供水总规模1120吨/日,供水保证率95%,铺设管道52.2km 。总投资约3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编制说明所含内容;
2.4 工期要求: 90 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现经年检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二级以上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5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为 大于15%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1月24日至2011 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或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12月15日12: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捌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2月16日9: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武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长泰县武安镇圆周池旁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850505121
代理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泰县武安镇文昌西路65号401室
电话:18965293658 传真:0596-833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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