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支路道路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支路道路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经龙海市发展和改革局(龙发改[2012]296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龙海市南太武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采用BT(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融资建设,建设资金来源来自BT投资人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支路道路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村,西起卓岐路,经支纵八路、支横五路,东至迎宾大道。
2.3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全长1.31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25米,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30km/h;本项目融资金额约7200万元,建安费2937.79万元(含300万元暂列金),征地拆迁等其它建设前期费用4259.16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管道、绿化、交通工程、综合管线、道路照明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2.4招标范围和内容:采用BT模式进行投融资建设,由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管理;
2.5资金来源:由中标BT投资人筹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BT业主进行回购。
2.6工期要求:本工程因拆迁特殊原因,工程工期应分两段计算:K0+0~k0+500为150天,K0+500至终点工期为180天。以施工工作面完全移交之日算起为准。若由于项目业主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工期相应顺延。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验收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8工程质量保修期:2年
2.9 项目回购期及回购款项支付
回购基数以龙海市港尾镇卓岐支路道路工程建安结算审核价(经龙海市财政局审核)及由项目业主使用发生的资金额(建设前期费用)等部分构成;
回购期限自项目交付使用之日起分三年三次无息回购完毕,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满12个月开始第一次回购,回购比例为:40%、30%、30%;每期付款期限为3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BT参投人可为一家独立法人的企业,它既有投融资优势、又具有工程建设施工和管理优势,须同时满足下述投资人和施工承包人的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具备投融资能力、满足下述投资人要求的投资人,与具有工程建设施工和管理优势、满足下述施工承包人要求的施工人组成BT联合体参投;组成BT联合体的投资人最多一家,施工承包人最多一家,投资人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承担施工及工程管理连带责任;联合体应提供经BT业主认可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权利和义务。
注: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根据投标文件格式需联合体成员各方提供资料盖电子章的,可盖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交易中心诚信库单位)电子章,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成员按照格式填写双方盖章后扫描上传。
3.2、 投资人应满足的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BT投资人必须具备与BT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能力,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得低于BT合同总价的35%,确保项目资金的足够投入。(提供承诺函)
3.3施工承包人应满足的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2)必须具有相应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年检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无在建工程的建造师。
3.4、中标后BT投资人不得将BT合同转让他人或另找合作者;不允许BT投资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和违法分包,按照BT合同约定可以分包的内容,确定分包单位时应取得项目业主认可。
3.5、BT建设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BT投资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双方完成BT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10天内建设前期费用资金必须一次性到达项目业主帐户。因BT投资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约,项目业主单位有权单方面取消BT投资人的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通过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人若是联合体,中标后应提供书面的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7、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 18日至2014年9月24日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zzhy)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5.1评标及竞争性谈判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法,即从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提供的工程建安造价报价最低为本项目的BT投资人,业主建安造价最高控制价为:(财政预算审核后的建安造价-暂列金)×93%+暂列金,即¥2453.14+300万暂列金=2753.14万元,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控制价的不推荐为项目的投资候选人。
5.2建安费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方式,投资人在投标前应对本工程进行风险评估,并把风险考虑在投标报价的优惠幅度内。具体规定详本招标文件。
5.3本工程不计投资回报,建设前期费用及工程建安费不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 月15 日北京时间08 时 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②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③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6.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 15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10月15日 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号,以款项到达指定账号的时间为准,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名称、用途及投标单位名称);
7.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肆拾玖万元整 (¥490000元)。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联合体投标的,以有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的任一方提交均可)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zzgcjyzx.com ) 上发布。
9、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项目运作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BT,即建设—移交模式进行投资建设。由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BT项目的投资建设方(简称中标人),由中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移交。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及回购协议》等有关BT合同,中标人将根据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工程建设,工程交工验收后,由招标人进行回购,并按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9.2由项目业主使用发生的资金(建设前期费用),BT投资人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建设前期费用一次性支付给项目业主。
建设前期费用包含征用土地费、拆迁费、青苗补偿、管线迁移、可研、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勘测、设计、监理等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南太武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海市港尾镇南太武高新技术产业区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596- 68682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与新华东路交接处东南侧志诚广场C座902号
电话:0596- 6953111 传真:0596- 2929848 ;
联系人:曾丹曦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