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配电工程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配电工程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以漳发改审[2017]5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4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一座48.4平方米配电室,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预算审核价、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审核价,下同)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1080242元(含暂列金额),工程发包价为¥977398.57元(含暂列金额);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 日历天(含完成全部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验收、通电、移交等项工作);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6.2.咨询单位: 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漳州市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式送电及投入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和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凡取得福建省电监办以外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福建省电监办备案证明。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11.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8时00分至2017年 11 月 1 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 年 11 月 6 日上午 12 时 00 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开户银行: 漳州市工行龙江支行
全 称: 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
账 号: 1409020129264052788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
方式四: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方式五: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对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下午 3 时 00 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7 年 11 月 9 日下午3 时 00 分。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第五中学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修文东路86号
邮 编:363000
联系人:龚先生
电 话:0596-202369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室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668258 18065683186
传 真:0596—2667678
联系人:小罗、小卢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