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发改审[2011]148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漳州市芝山公园改造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漳州市区西北隅,南邻漳州市政府大院和湖内居民区,北接腾飞西路和大、中专校区,东邻漳州一中和空军干休所,西靠芝山公园(首期)改造工程 。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建设用地284.62亩,主要项目有山林休憩区、儿童活动区、登高揽胜区、老人活动区,主要建筑物有聆香精舍(游客服务区)、公共厕所三座、小卖部三座。聆香精舍(游客服务区)的建筑面积为1551.8m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
2.4项目估算:项目投资概算13786.54万元人民币
2.5工期要求:38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 勘察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2.7.2.咨询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和经年检合格的一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且投标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市政或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的,须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的主办人。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省外企业已按“闽建[2013]5号”文规定在本省备案登记,并已按“漳建工〔2013〕135号”文的《外来驻漳建筑业施工企业备案告知单》要求到漳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6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及施工设计图纸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10%~13%)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0月13日北京时间12:00时前(以投标保证金汇达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保函;
6.4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5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元整(¥299000元);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90802100100100013112620009
全 称: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漳建工[2014]175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0月14日15时00分;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及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持职称证及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漳州市园林管理局(芝山公园内)
电话:0596-2026036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D207-D209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53268 传真:0596-2926316
联系人:张先生 蔡小姐
10.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1.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取费标准的50%向中标人收取。
12.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人支付。
招标人:漳州市园林管理局
法人代表:游建山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