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金峰大桥及连接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金峰大桥及连接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3号、漳发改审[2015]155号文及漳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漳交总工[2016]6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漳州市境内。
2.2 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位于漳州市境内,路线起于金峰开发区金塘路(桩号K0+000),向南经过金峰开发区前山村南侧后,依次跨越北江滨路、九龙江西溪、南江滨路,在九龙江西溪南岸廍前村南侧落地,终点与靖城新区廍前大道相接(桩号K1+959.458),全长1.959Km,均为新建。工程主线桥梁全长1122m,其中主桥桥型采用《廊桥芗韵》方案,跨径为75+120+75m,主桥宽23.5m×2幅,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梁;桥梁两侧人行道设置长廊和古亭,主桥横向设置两座人行天桥。北引桥348.5m,南引桥503.5m。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主线60Km/h、南江滨互通匝道40Km/h、北江滨互通匝道30Km/h。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概算总投资9500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1282万元。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工程质量:①公路工程部分:质量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2004)的合格标准,工程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②市政、廊桥工程部分: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全部工程交工验收质量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竣工验收达到优良等级。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一 个标段(漳州市金峰大桥及连接线工程)。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市政管网工程、廊桥工程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②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③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如果企业没有本项资质,允许联合体组成);投标人须持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011年11月1日(以交工时间或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独立完成一项桥梁长度≥1000米,且单跨跨径≥120米的公路或市政新建桥梁。以上业绩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企业,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企业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如不满足要求,则该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 壹 级 公路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具有公路或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企业,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则属于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展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方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3日至2016年11月7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附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30日08时3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6.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到现场签到,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8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1 月29 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规定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漳州分行
全 称: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7347110182600051349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08时30分;
8.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幢24层
邮政编码:363000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0596-21231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华元小区29幢1601室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人:小邹、小谢
电话:0596-2938387、18150728776
邮箱:fjqjg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