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花园(南区)1-3号楼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花园(南区)1-3号楼室外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计投资【2003】2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或政府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金峰花园(南区)1-3号楼室外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金峰南路以东,瑞京路以北;
2.3. 工程建设规模:金峰花园(南区)1-3号楼室外道路、雨污排水、路灯、给水工程、消防、绿化工程等,经财政审定的预算审核价为2281766元(含暂列金额10万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金峰花园(南区)1-3号楼室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2281766元(含暂列金额10万元 );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非福建省内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规定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3 日至2017年 11 月 7 日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图纸由投标人根据需要另行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4.4. 有关网上电子投标操作的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6.1方式1: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14日12:00前;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万元;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户 名: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帐户名称:漳州农商行芝山支行
帐 号:9080215010010000512900
6.2方式2: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5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U盘或光盘(备用投标文件)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工程交易中心);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 、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芗城区城乡建设局7楼开发部(元光北路48号)
电话:0596-203529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江滨花园沿江5号楼(龙湾盛世)417室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2668059 传真:0596-2861737
电子邮件:fjzy888@126.com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596-2922241、203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