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室外沥青及道路标线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室外沥青及道路标线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多渠道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海市颜厝镇路边村鹭州路;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沥青厚度约6公分,建安约86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高新科技城一期东区(物联网园区)道路平整并铺设沥青、标线施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审核书和编制说明所列指的范围、有关设计变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预算审核价及发包价: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捌拾陆万零肆佰贰拾壹元整(¥860421.00)(含暂列金4万元);发包价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壹仟玖佰柒拾壹元壹角伍分整(¥761971.15)(含暂列金4万元)
2.5.工期要求:7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不适用;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根据漳高管[2017]34号《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为漳州高新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需提供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税分局开具的证明资料)和资质证书上的注册所在地均应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即圆山新城和靖城园区)区域内】。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
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最近一个年度周期违规记分值满80分且排名前50名的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被列入质量安全黑名单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有效期内不得承接本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0日17:3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账 号:409172385436
②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月11日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15时00分。
7.3.投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招标人不予受理。
7.5.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出担任项目负责人持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携原件核验);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备用。
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签到。
7.6.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是否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金盏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高新区九湖衍后吉吉高办公楼四、五楼
电话:0596-6289989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联系电话:0596-2063355 传真:0596-2063355
联 系 人:小孙
监管部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