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松洲书院维修工程(主座.东西配殿)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仟羽【漳】招(施)字[2017]第08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松洲书院维修工程(主座.东西配殿)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芗发改审【2011】8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松洲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松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主要对松洲书院按照修旧如旧原则进行维修保护,包括揭瓦工程、落架一程、防虫防腐,木构件修缮,墙体修缮、地面修缮等,并配套水、电、消防、环卫、安保等设施;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预算审核及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审核价为:¥1846715元 , k= 8 %,发包价为:¥1700755.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质量要求: 达到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六项规定、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及文物保护工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以国家文物局网上公布的名单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文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2日至2017年9月6 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5如需施工图纸等资料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9月12日北京时间17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时间为准,现金不予受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备注须写明漳州-松洲书院维修工程(主座.东西配殿)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 名: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松洲村民委员会
帐户名称: 漳州农商银行浦南支行
帐 号: 9080211010010990001535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6.3方式三: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
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3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2.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CA数字证书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存入光盘或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3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4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持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登记拍照,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松洲村民委员会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松洲村
联系人:小陈 电 话:1775969633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胜利西路419号(区交通局对面四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庄 联系电话:0596-2039099
10.监督部门:
芗城区文化广电体育局 0596-2023743
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0596- 202262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4楼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松洲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