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师院西路(瑞京路-江滨路段)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师院西路(瑞京路-江滨路段)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漳芗发改审[2015]2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师院西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北起瑞京路,南至江滨路(规划红线范围内)。该项目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路线全长约576.77m,绿化工程包括:侧分带绿化、行道树绿化、交叉口绿化。财政预算审核价1086235元(含暂列金50000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师院西路(瑞京路-江滨路段)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的施工设计图和预算清单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城市园林小型规模:单项工程合同额<300万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无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验收移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市政或园林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若为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及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投标有效期内)
(3) 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4)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00秒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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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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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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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021501001000051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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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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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农商行芝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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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
①银行保函形式: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出具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在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保函的金额同投标保证金金额,以招标人为受益人,担保保函有效期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开标时同时提供一份缴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给招标代理单位,包括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保证金证明材料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址: 漳州市元光北路48号 ,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1069838583@qq.com
电话: 0596-2035290 ,传真: 0596-2035290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光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新城国际1#1301室,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 fjgzgs@126.com
电话: 0596-2935279 ,传真: 0596-2935279
联系人: 小曾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漳州市元光北路48号、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96号
联系电话:0596-2934367、0596-20226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0596-2871120、0596-293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