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紫金(漳州)招字【2011】第015号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长乐乡连心桥改建工程已由平发改招【2011】1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程总投资:总投资约420万。
2.3工程建设规模:改建旧桥长86米,宽9.5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5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不低于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质,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第72号)第二条第4款实行 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
4.评标办法
4.1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11 月 21日至 2011年 11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漳州市漳华路以南·九龙大道以西夏商·香榭花都8幢104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14日下午3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建设局网站( http://www.zzcin.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相关媒介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13709375326
办公地址:平和县长乐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上杭县紫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漳华路以南·九龙大道以西夏商·香榭花都8幢104 ,
邮编: 363000 ;电话:0596-2955085 5500015 传真:0596-2955085 ; 联系人: 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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