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岩溪片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二次招标)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1]033文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泰县岩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预算投资约600万元左右,主要建设内容为垃圾中转站、污水管道、生化池建设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 15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生活污水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确定的二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三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和三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或具备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证书);投标人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建造师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本工程项目实行项目建造师押证上岗制度:承包人须提供投标书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质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本合同,直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才予退还;
3.3. 本招标项目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限制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的相应条件之一,并应由具有三级及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主办方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与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浮幅度大于15%。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5月6 日至2011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开标前三天2011年5月27日公布最高限价。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5月27日12时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若是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主办方帐户为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30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
http://www.zzc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长泰县岩溪镇
电话:13606966556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八达大厦14楼,邮编:363000;
电话:0596-2932107传真:0596-2932106;
联系人: 小占。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1)账户名称:长泰县岩溪镇财政所
账 号:66080104000005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泰县支行岩溪分理处
(2)开户银行: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帐户名称:中国农业银行长泰县支行岩溪分理处
帐 号:660801040000020
招标人:长泰县岩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