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Ⅰ标段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合【2017】(漳)DL00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Ⅰ标段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以漳龙发改审【2015】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西起九龙大道,东至龙江北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489402公顷,道路全长约12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30M,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M,道路及景观按建筑红线60米进行综合考虑,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其中建安费用约8400万元(含暂列金39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位于漳州市中心区东侧的龙文区。道路西起九龙大道(已建),东至毅达新城(东屿村道),沿途与龙溪北路(规划)、龙江北路(已建)和石仓北路(规划)相交,道路全长2186.028米,总宽60米(含两侧退让绿地),本项目在K1+586处设1座4x30米预应力砼小箱梁桥跨九十九湾河道,设计行车速度40km/h,属于城市次干道。本次招标范围为长福路(九龙大道至毅达新城)道路工程Ⅰ标段(K0+000~K1+261.927段),即长福路(九龙大道至龙江北路)道路工程I标段。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即人民币83798599元(含暂列金额39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6.2.咨询单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2.6.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11.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22 日8时00分至2017年 11月 26 日17时30分通过 http://www.zzgcjyzx.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9.00%~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分(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龙文支行
账户名称: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账 号: 9080 2160 1001 0000 0111 57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
方式四: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方式五: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注:对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和担保公司保函和年度保证金等保证形式的,应与现金保证具有同等效力,并且按照闽建筑【2015】29号文件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 12 月 14 日上午 8 时 30分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2月 14日上午 8 时30 分。
备注:网上投标操作详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拍照并核验通过,同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项目负责人未亲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7.5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景檀路26号五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212837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区216号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668258 18065683186 传真:0596—2667678
联系人:小罗、小卢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龙文区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