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利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利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职工宿舍楼建设工程已由 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华发改审【2014】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华安利水国有林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省华安利水国有林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县利水林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15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26.98平方米,其中:一栋三层框架结构,面积915.98平方米,一栋二层框架结构,面积510.7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398万元 。本工程预算审核造价为¥3605995元(含预留金 2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发包价及编制说明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以上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并持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满足漳建工【2013】135号文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的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注: ①项目经理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2014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项目经理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2014年2月28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 12 日至2014年9月16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
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 投标保证金汇达的时间:2014年10 月 9 日 下 午 15:00 之前(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1.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
6.1.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柒万贰仟元整。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 10 月 9 日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 10 月 9 日15时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华安利水国有林场 ;
地 址:华安县利水林场 邮 编:363700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36050716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悦华城市广场2幢1310室 邮编: 363000 ;
电话: 0596-2931058 传真:0596-2931058;联系人:小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