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西起龙腾南路,东至小港南路,规划部门规划红线内;
2.3.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540.23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各15米,道路横断面应综合道路红线宽度和两侧城市道路退让绿化带进行设计,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车速为40公里/小时;建安投资约3680万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护吉路(龙腾南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主要建设路基、路面、桥梁、绿化、给排水、管线综合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价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以及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预算价为36206328元,最终以发布的预算审核价为准;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80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8.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3.4.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进行了信息登记。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不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8日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V5.0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资料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4.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9.00 %≤K≤11.99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以下帐户,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开户行:泉州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0000005628207012;
(2)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漳建易[2012]12号文》及《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需提供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盖公章)和开户许可证、转账凭证复印件交于招标人,以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9日8: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或光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工程项目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9日 8:30 时。
9.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媒介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龙文区迎宾路石仓迎泰楼三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6-212808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沿江5幢417室; 邮 编:363000;
电 话:0596—2668059; 传 真:0596—2861737;
联系人:小章 邮 箱: fjzy888@126.com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 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