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4线角美段(江东桥至上房村)道路照明工程经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2】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国道G324线角美段,江东桥东侧至上房村角泰路交叉口处。
2.2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长约7700m的道路两侧的照明设施,投资约8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两侧路灯灯杆、灯具、基座及相应变配电设施、路灯照明电力电缆等配套设施工程,其中箱式变电站125KVA4座,道路两侧路灯400套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 工期要求:自中标之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前完工;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法定代表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3月16日至3月22日(周六、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或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室)购取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3月28日17:00前(含);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3月29日15时00分;
7.2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由中标人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13960036600
联系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江景花园19幢1201室
电话:0596-2033768 传真:0596-2032768;
联系人:小王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161020100100183786
全 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