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投标)漳州市殡仪馆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漳州市殡仪馆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漳发改审〔2019〕7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漳州市殡葬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漳州市殡葬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漳州市殡仪馆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浦林村。
2.3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估算509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5.0754公顷。道路全长1.962公里,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同步布设市政管线,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15.5m,双向四车道,水泥砼路面,沿线配套新建雨污水、给水、通信、照明等综合管线。
2.4招标范围:包含勘察、设计、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试运行服务等工作,从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设备材料的采购、供货、运输、储存及安装,交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培训、指导维护等内容并免费承担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并且质量合格的项目。
2.5计划工期: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 ;
(1)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之日起算 20个日历天 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向发包人提交满足本工程《设计任务书》要求、达到规范要求的深度、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进场施工。
(2)施工阶段:完成施工图设计,且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 160个日历天 内完成项目建设,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2.6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质量优良;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③符合相关工程质量、安全标准;④符合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规范;⑤符合合同的约定;⑥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合格。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①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标准;②竣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③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但其具备的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所兼任岗位的资格要求。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的企业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仅限于负责设计的一方与负责施工的一方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由负责施工工作的单位承担;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本招标文件注明需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若采用联合体形式的,均是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如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有要求项目实施时须具备其他相应类别的资质及等级的,在不违法分包、转包的前提下,中标人可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予以实施。
3.8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 年11 月 01 日北京时间 08 时 30 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5.2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9 年 11 月 01 日北京时间 08时 30 分,提交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标室(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伍拾万元(¥500000.00元)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 年 10 月 31 日北京时间 16 时 00 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年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漳州市殡葬管理所
地 址: 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61号
电 话: 0596-2024607
联系人: 小游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2梯1506室 ,邮编: 363005 ;
电话: 0596-2112185/15695962785 ,传真: / ;
联系人: 小林、小陈 。
交易中心名称: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
地址: 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596-2523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