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分社营业厅装修工程已由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1]第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诏安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投资估算约60万元;发包价为489677.3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结构为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51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天前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文件。
2.4、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要求的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设计单位:漳州市吉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2.代建单位:无 ;
2.6.3.监理单位:【待定】
2.6.4、审核单位: 福州精正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本省注册登记,具备有效三级(含)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含)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具备临时执业证书的建造师);
3.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贰个金融企业或金融单位,且施工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3.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办理相关招标资料,逾期不予受理,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50元自付)。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下浮幅度K=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2月22日的17:0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接标时间:2012年2月23日14:30至15: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 年 2月 23日15:00时,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18965298885 联系电话(传真):0596-2961882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单位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帐 号:16102010010018378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
11、投标人可自行登入FJAHZBDL@163.com邮箱下载投标文件格式等资料,密码为000000。